
3月21日,“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”取得重大进展,犯罪嫌疑人谢某某(女)落网,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“梅姨”。经审讯,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,目前已被警方依法逮捕。广州警方表示,这一案件仍在侦办中,现阶段暂不披露嫌疑人的形象和具体信息。

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,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、惠州博罗等地被拐。案发后,公安部、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,成立省、市、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,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五名犯罪分子抓获。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,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“梅姨”贩卖。

得知“梅姨”落网的消息后,3月23日至25日,该案受害人申军良和其他几位寻亲家长赶赴广州了解案情,并走访了目前已知的“梅姨”出没过的地点,希望找到其他被拐孩子的线索。据寻亲家长讲述和目击者口述,“梅姨”的形象逐渐清晰。
2016年,张维平等五名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。据申军良回忆,张维平最初供述时,“梅姨”没有称呼,只是通过中间人认识了一个增城区本地阿婆,帮助他卖掉被拐的孩子,年龄在五六十岁左右。直到2017年11月的庭审中,申军良才从张维平口中第一次听到“梅姨”这个名字。张维平供述,物色好儿童后,他通常会提前和“梅姨”通电话,由“梅姨”帮忙联系买家。当他和被拐儿童一家混熟后,就找机会带走孩子。“她说有小孩她都要。”张维平通常告诉买家,“孩子是我和女友生的,不想养了,想送给别人收养,但是要一点抚养费。”收取买家一万多后,他会给“梅姨”一千元介绍费。
张维平还供述,他曾将四个被拐的孩子带到广州增城的十车队与“梅姨”汇合,这些孩子多数被带到河源紫金县的偏僻地点卖出。另外,“梅姨”曾在紫金县有一位男友。“潘冬梅”每次来都只是住几天,行踪神秘。相处一段时间后,彭某希望“潘冬梅”留下过日子,但“潘冬梅”没有同意,甚至连身份证都不给他看,更没有留下照片,她有时说自己是韶关人,有时说是新丰人。断断续续交往两三年后,彭某提过结婚,但“潘冬梅”谎称要回老家拿户口本后就此离开。两人不再有来往,彭某既联系不上“潘冬梅”,也无法确定对方真实身份。
多位居住在附近的村民表示,彭某现在已经七十岁了,村民曾在二十多年前见过彭某的女友,“当时她看着五十来岁,大家叫她潘妈,不知道全名叫啥”。村民表示,潘妈在这里住了近两年,会说粤语和客家话,穿着较为鲜艳,经常出门一段时间,不怎么与人打招呼。多位村民表示,曾多次见过她带孩子到家中。
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记得,二十多年前见过“梅姨”一面。“梅姨”刚来村里时也做农活,有一次在田里种花生、拔花生,老人当时只知道“梅姨”是外地来的,在村里找了老公,于是便问她哪里来的,“梅姨”用白话回答,老人当时没太听懂。“梅姨”留给老人的印象是老实和外表一般。老人看着“梅姨”的第二张肖像画说道:“有点像,她肥肥的,比肖像画的脸还要大点。”
一位六十岁左右的彭姓老人告诉记者,“梅姨”来到黄砂村时自称姓潘,和他同居的彭姓老汉今年七十多岁,在村里辈分高,当年他管“梅姨”叫叔婆。“梅姨”来到村里后,表面的身份是媒婆,老人记得,“梅姨”在村里做过一次媒,但没有做成。“梅姨”有时来村里有时不来,来村里住的时间也不长,最多一两个月。老人说,“梅姨”曾从外面带来过一个小孩,男女不清楚。
另一位自称在黄砂村长大的男子彭磊(化名)对“梅姨”有着不同的印象。他说,小时候自己家和彭老汉家很近,读书时搬到了水墩镇。在2010年左右,他在镇上和“梅姨”打过牌。“主要是奶奶和她打,奶奶上厕所我就上桌。”那时候他十四岁左右,因为都知道“彭老汉在黄砂村辈分高,镇上的人对她比较客气,她也是偶尔会来镇上。“梅姨”当时看上去五十多岁,脸比较短,也比较胖。“和第二张肖像画相似度在百分之六七十。”此外,“梅姨”抽烟,能说会道,说话喜欢嘴巴翘一边。“很有钱,好炫。”“梅姨”穿得比乡下同龄人时髦,她在打牌时经常拿出几千上万的现金显摆。他还记得,“梅姨”身边带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,“梅姨”称是自己的孙女,小女孩短发,长得挺漂亮,穿得也挺新,但不说话,他也不知道小女孩是不是听不懂他们的方言。小女孩好像没人管她吃一样,他当时拿饼干给小女孩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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